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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:洗浴、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存5方面问题
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08-4-16 阅读:1233次 【字体:

    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,卫生部今日通报了2007年全国洗浴、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情况。卫生部指出,目前,洗浴场所、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。

  一是无传染病报告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,洗浴和美容美发场所合格率不足60%,美容美发场所合格率低于50%;二是无消毒制度及其相关工作记录,12%的洗浴场所、20%的美发场所、16%的美容场所及19%的美容美发综合场所无消毒制度,洗浴场所池浴清洗消毒记录、池浴换水记录的合格率不足70%,美发场所、美容美发综合场所日常卫生检查记录、用品消毒记录的合格率均在70%以下;三是缺乏卫生设施,26%的洗浴场所没有专用消毒间,17%的洗浴场所消毒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,32%的美发场所和29%的美容美发综合场所没有独立的染烫发工作区和抽风设备;四是健康相关产品没有建立索证制度,洗浴场所28%的消毒产品、美容美发场所15%的消毒产品及18%的化妆品无卫生许可批件;五是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,洗浴场所12%的从业人员及美容美发场所10%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。

  卫生部要求,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,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,以消毒工作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,严格消毒设施审查,强化消毒产品索证监督,督促公共场所切实落实消毒工作制度,防止传染病流行。各地要做好《沐浴场所卫生规范》、《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》等规范宣传培训工作,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自身管理的能力,特别要指导公共场所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,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,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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